专利制度不是天经地义的天伦或者公理,而是一个利益权衡、一种经济制度。从ChatGPT o1版本的出现,到Llama3.0的出现,再到Deepseek的横空出世,随着人工智能的进化不断加速,业界预测将在未来五年对现有专利制度产生深刻影响,必须为此“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做好准备。
专利制度的设计初衷和实施效果
现代专利制度的起源通常被认为是在15世纪的意大利。1474年,威尼斯共和国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规定对技术发明给予10年的独占权。1624年,英国通过《垄断法》(Statute of Monopolies),明确规定专利是对新发明的合法垄断权。专利制度在工业革命时期得到迅速发展,发明者通过申请专利保护他们的技术,从而推动了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1790年,美国通过《专利法》(Patent Act of 1790),建立了系统的专利审查制度,成为全球现代专利体系的重要范例。
纵观这些典型的专利制度设计,可以发现专利体系的出发点是在当时的社会情况和技术情况下,经济决策者希望鼓励更多的发明人把相关的技术公开于世界(或者叫“教给”全世界,比如现在美国专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叫“teaching”),从而促进技术的发展。作为对价,国家会给予公开了这一发明的发明家一定时间内的相关专利装置(或方法)的经营垄断权。
专利体系的本质是用奖金激励发明者创造并公开发明,奖金的金额是发明人在垄断期内经营专利产品的利润或者许可该专利的许可费收入。发明人作为一个理性的有经济头脑的自然人,在保持商业秘密和申请专利之间作出理性选择,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指针,选择申请专利并且公开或者以商业秘密的方式将相关发明进行保密和保护。同理,一个职业发明人或者一个公司可以预测经营一个专利产品的利润,从而敢于“赌”一把,在研发领域做一些投资。因此,专利制度鼓励发明,鼓励发明的公开,鼓励为发明而做的研发。
应该说,专利制度的效果符合设计者的初衷。“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几百年的近代史证明科技的发展对生产力带来的正面影响远远大于人口的增加、资源的发现、领土的扩张或者资本的投入等其他因素带来的影响。因此,在过去的几百年里,专利制度的确对科技的进步起到了无法替代的正面作用。也因为如此,专利制度以及对专利制度的尊重成为自由贸易体系的基础,被所有的WTO签约国约定为重要的法律制度。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WTO)通过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进一步规范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专利保护制度,并且将专利保护和国际自由贸易进行强绑定。这种全球的强绑定也为专利制度的改革带来了困难和复杂性。
专利制度在前人工智能时代的成本收益
对于整个国家经济体而言,专利制度的成本和受益需要有综合的评估和权衡。随着科技的进步、社会的发展,法院工作量的增加和专利申请量的提升,专利制度的维护成本越来越高。专利申请量的增加导致专利审查的成本越来越高。在过去10年间,中国专利申请量出现几何式增长。2010年,中国的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39.1万件,而2015年这一数字增至110.2万件。2020年,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进一步增长至149.7万件。2023年,中国的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64万件,再创全球第一。专利申请量的增长,尤其是发明专利申请量的增长,体现了一个国家科研能力的提升和技术实力的增长。但我们也需要看到,这种优点或者益处也不是绝对的。
专利审查是一种成本。不管审查费由谁承担,终究是社会的成本。目前中国专利制度实施的现实表明,专利系统的社会成本越来越高。每年一百多万件的专利申请量,需要一支庞大的审查员队伍和不菲的申请费用。现行专利制度的另外一个重要的局限性就是专利有效性的不确定性以及由此产生的诉讼成本。具体来说,一个专利哪怕是发明专利,虽然经过了实质审查,但在诉讼过程最后仍然可能被宣布为无效。很多专利诉讼中,专利无效诉讼旷日持久,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往往需要几年的时间才能最终确定专利的有效性,产生了巨大的诉讼成本。
专利制度的审查成本和诉讼成本在前人工智能时代,与产生的社会效益相比,还是“值得”的。因为专利体系中的申请、审查、诉讼等相关专利活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中国研发投入的提升。在一些关键行业,比如,5G、港机,专利体系帮助中国企业获得了世界领先地位。专利体系在前人工智能时代,能够取得较好的综合社会效果,正是由于其遵循了两大基础原则,即公平性、广泛性。
公平性,是指专利体系对每一个发明人是公平的。虽然每一个自然人发明人的禀赋不同,教育背景不同,悟性不同,但是专利体系允许不同的个人在平等的赛道上竞争,创造出你追我赶的局面。同理,虽然在有些领域(比如制药)大公司和个人发明人相比有不可比拟的优势,但是在大多数领域,公司发明团队和个人发明家、大发明团队和小发明团队、大公司和小公司,在专利的赛道上是相对平等的。发明创造和投资弱相关,和聪明才智、机遇强相关。一个人要想实现阶层跨越,可以写小说,也可以搞发明。搞发明并申请专利,就是理科生版本的写小说。
广泛性,是指鼓励社会上的广泛创新。由于上述专利体系的公平性,才能有专利人的广泛性。专利制度激励了社会上各种力量,包括个人和大企业投资研发、创新发明。在最新的技术领域,比如,5G专利包括必要专利,很难被一个发明人或一家公司所垄断,出现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你追我赶的局面。3G时代领先的诺基亚到了5G时代就落后了。专利制度的公平性和广泛性带来了专利人社区的流动性、多样性和良好的竞争文化。这种状态是专利制度成为“良性制度”的基础和必要条件。
人工智能给专利制度带来的变化及应对
笔者认为,从ChatGPT o1版本的出现,到Llama3.0的出现,再到Deepseek的横空出世,人工智能的进化速度在不断加速,业界预测人工智能将在2027年到2030年之间“动摇”现有专利制度,必须为此“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做好准备。 2027年到2030年,预计将会出现“超级发明人”,即人工智能模型在通识所有人类理科知识、工程成果后,以自然人十倍乃至百倍的速度产生可授予专利的发明方案。有人说,有很多国家宣布专利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人工智能可以提供辅助,但是人工智能不能成为发明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区分人工智能辅助产生的发明和人工智能产生的发明几乎无法实现。
人工智能的本质就是成10倍降低脑力劳动成本。就仿佛蒸汽机以50倍、100倍的程度降低人的体力劳动成本。改革开放初期,一台电视机可以交换2000斤大米。以电力和计算机自动化为代表的第三次工业革命之后的今天,一台电视只能交换两百斤大米。同理,人工智能将十倍、百倍地降低脑力劳动的成本。鉴于专利制度的本质是“以垄断激励某种脑力劳动”,脑力劳动成本的急剧下降将打破价值平衡,使得目前全球统一的“二十年垄断经营期”变得过于慷慨和昂贵。人工智能还将“动摇”专利制度的两大基础,即公平性和广泛性。就公平性而言:首先,大公司与个人之间的竞争不公平。在人工智能超越自然人智力的前提下,人工智能将会搜索比自然人快,数据记忆比自然人多,推理速度比自然人快,写作速度比自然人快,新颖性搜索比自然人快,这将导致有一万块显卡的大公司比自然人产生专利的速度更快、质量更好。有一百万块显卡的超大公司比有一万块显卡的公司产生专利又更快、更好。
其次,国家与国家之间不公平。人工智能将导致有一万块显卡的显卡限运国家比没有显卡的显卡限运国家产生更多专利。有一百万块显卡的显卡无限运国家比有一万块显卡的显卡限运国家产生更多专利。专利体系将失去公平性,而更偏袒大公司,尤其超大公司。就广泛性而言,发明人的广泛性将被破坏,超级发明人将挤压自然人发明人,使专利的竞争变成大公司之间的竞争或寡头的竞争。因此,在人工智能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对专利制度进行改革,以应对人工智能的冲击,已经刻不容缓。
对此,笔者建议:首先,必须加强跨国合作,必须形成跨欧洲、美洲、亚洲的研究氛围,实事求是地研究人工智能时代专利制度的根本性改革。其次,必须长期、中期、短期三个维度系统筹划。短期需要研究人工智能对专利审查带来的变化,中期需要研究专利制度的核心,即发明专利的公开自动换取二十年的垄断期这一“定价”制度是否需要修改,时长是否需要调低,降低专利垄断的社会成本是否有更好的制度,比如,拍卖制度是否可行。长期来看,需要研究专利制度会不会消亡。 物质生产力低下的时代,盐是专卖的。脑力生产力低下的时代,发明成果是可以专卖的。未来,专利制度会有什么改变,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