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修订案,该修订案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修订旨在应对科技革命带来的新挑战,系统性地强化了网络空间治理,并与既有法律体系协同,为数字智能时代构建更为严密的安全法治保障。
新修订案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四个强化与一个衔接”。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 修订案明确新增了党对网络安全工作的领导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地位,将网络安全置于总体国家安全框架之下,提升了相关工作的政治站位和法律地位。
二是强化对人工智能安全的前瞻性规制。 针对以生成式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智能科技带来的安全风险,修订案新增条款,明确国家支持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研发,同时要求完善伦理规范,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安全监管,确立了发展与安全并重的原则。
三是强化法律责任与惩戒力度。 修订案系统调整了罚则体系,引入了“分级分类治理”模式,根据运营者类型、行为风险及后果配置差异化责任。罚款上限大幅提升,对严重违法行为最高可处1000万元罚款,并强化了对直接责任人员的个人处罚,同时体现了宽严相济原则。
四是强化网络主权的域外管辖。 修订案将法律的域外适用范围,从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扩展至危害我国网络安全的各类行为,并取消了“造成严重后果”的前置追责条件,增强了对境外网络威胁的法律威慑和追责能力。
一个衔接是指与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进行体系协同。 修订案通过引致适用等条款,明确了与《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的关系,在保留自身基础性地位的同时尊重专门立法,为执法实践提供了清晰指引,共同构成网络安全治理的法治协同体系。
此次修订是对数字智能时代新挑战的系统回应,不仅将对国内网络运营者产生深远影响,也向国际社会传递了中国维护网络主权、参与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的明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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